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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2-1 2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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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圣 于 2012-2-2 22:13 编辑
明月 发表于 2012-2-1 20:58 
要评奖,应该在评委不知道何作品为何作者的情况下、在回避制度的条件下、在等级奖一人不能同时兼得的规定 ...
明月先生:你好!
你提的3个问题我一一作答。
第一,评委除正副主席2人外,其余4人确实是评奖当天上午才接触到所有作品的,这是他们自己说的。在他们到达之前,我们已经将所有作者姓名贴上了胶带,评委是看不到作者姓名的。
第二,古人云:举贤不避亲。好的作品不能因为该作品是一位评委的亲属所拍,就让它默默无闻吧?我们更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他5位评委的意见吧?
第三,关于同一奖项,为照顾获奖面,不能同时获得的 问题,请你看看历届国展做法,一人同获3个奖项的大有人在。你 是老摄影家了,应该比我清楚呀?
第四,本次影展,确实存在一些非原则的问题供以后参考;
1, 及早筹展,避免仓促。
2,亲属回避。如有评委亲属图片参赛,该评委禁投此图。
3,分类评选。至少分为社会生活自然风光2大类。
最后,谢谢你发表了“欲言又止”的意见。
不然,大家以为有好多“黑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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