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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岁末,为认真落实“三超一疲”(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5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了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客运超速、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标准,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号召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客运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经查实,最高可奖励举报人500元钱。
针对乐山地处旅游胜地,辖区道路里程长,道路状况不一,客运交通流量大,警力不足,道路交通管理难度非常大等特点和困难,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过反复调研,发现山区道路、乡村道路是最容易发生客运超员,国省道路和旅游干道容易超速。为把客运交通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号召全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将迅速组织民警进行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表示,凡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20%(含)至50%的,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举报人300元;凡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50%(含)以上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客运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110、122、0833-2446745
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发现客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客运道路交通安全,同时希望广大客运业主及其驾驶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杜绝客运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安全驾驶,确保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来源:乐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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