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流泪的猪 于 2011-10-11 10:25 编辑
刚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被告知:“那店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但一直没去税务局购买发票,你可以要求他来大厅给你补开发票,你购买的商品问题可以找工商部门解决”。我听到这话就鬼火起,反问他,我找你税务部门,要求的是处理发票问题,不是商品质量问题。商品质量问题我会找其他渠道投诉,我现在需要的和举报的都是发票问题,这是该你们职责该管和处理的,他迟疑了片刻又我说:“你需要发票可以和店家协商”。 我 差点就晕倒,我要是能和那卑鄙的店家能协商好,他要是能发善心能把发票开给我,我还找你税务部门举报个屁啊,我脑壳还没有哒到过。 于此同时我就产生了几个疑问。1:那天你们2台电脑都查询过,查不到此店的任何资料,为何仅仅隔了一天,你税务局就能明确的告诉我,他们是办理了税务登记怔的?才过了一天他们的资料平白无故的就钻进你们电脑资料里了。 2:就算他们是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开门做生意国家要求的是亮证经营,为何他们的店了墙上只有工商营业执照?而无税务登记证。 3:商家拒绝给消费者开发票,交涉无果,举报到你税务局,难道你们每次都是要求消费者自己再找商家协商解决?消费者如果能和无良商家协商解决,还找你们税务局做什么? ……未完……后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