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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小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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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在夹江平安保险公司给孩子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为的是求得一份保障。不幸的是在4月孩子觉得咽喉不适,呼吸不畅通,于是带到乐山武警医院作了检查,确诊扁桃体肥大,医生建议做手术。于是在4月中旬联系了做手术,并向保险公司理赔部报了案。一周后出院把出院病例的复印件交到平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过了几天保险公司通知我叫我准备住院病例的原件重新交。(告知原因是我孩子没在其它地方报账,就需交原件),交了原件10天后,保险公司又通知我需要交我和孩子的关系证明,交上去了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又通知我理赔款要以孩子父亲的名字领取,需提供孩子父亲的所有资料证明(告知的原因是先前提供的关系证明上没母亲的名字),时间距我上交第一份资料的时候已经有1个多月了,我觉得理赔时间太慢,有点不高兴了,但还是补了资料。最后到了1个半月的时间,保险公司终于下来一个通知“拒赔“,原因是由于出院的病例上写了”孩子咳嗽一年”,属于是带病投保而拒赔。接到通知后我很难接受,试问平日孩子咳嗽我们都以为是感冒,吃点消炎药就可以了,从未上医院就诊过。当发现孩子咽喉不适、呼吸不畅通的时候才带孩子去检查才确诊的,第一次带孩子去看病的时间都是在购买保险以后的时间。为何叫带病投保?还有保险公司接到我的第一次资料并未做出不赔的决定,还不停的叫我准备补充资料,前后共耽搁了1个半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履行一次性告知客户理赔所需手续。于是我拨打了平安热线电话95511,95511接到投诉后回复我5个工作日之内有工作人员与我联系。但等待了5天没人理会。我从夹江自己乘车找到了乐山春华路平安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待人员百般推脱,无任何人来解释此事。自今保险公司仍保持沉默。曾经听说了很多的理赔纠纷,没想到发生在了自己身上。作为一般老百姓连一个伸冤的地方都没法找到,作为世界500强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上打着3天赔付的承诺,在今天却找借口,挑病例字眼,回避问题的态度,让我对国家推广的“保险”失去了信心,有谁还能相信保险、有谁还能相信平安保险公司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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