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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县物价部门在县天然气公司召开会议,对全县12家“价格诚信单位”进行授牌。为进一步推进夹江县市场价格诚信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县价格诚信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和评审验收,决定授予县妇幼保健院、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梅花酒家等12家单位2008至2009年度县级“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获得2008至2009年度县级“价格诚信单位”的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2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四川盐业总公司夹江支公司、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三八商场夹江店、县疾控中心、县公墓管理处、夹江县亨得利眼镜有限公司、宋老五摩托车销售中心、恒久大酒店、梅花酒家、客聚斋火锅店。
会议号召:此次受到通报表彰的12家价格诚信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诚实守信,继续加强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头和典型引路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服务民生,为加快建设“诚信夹江、和谐夹江”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新华网中国西部瓷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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