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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夹江县工商局积极协助下,村民周某终于将自己注册的白酒类“华头”商标转让给了夹江县华头白酒厂。
夹江县华头白酒厂,因特定的地理环境和水质以及传统的酿造工艺使该厂白酒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声誉和良好的口碑,夹江工商局鉴于该企业白酒在市场的知名度高销路好,早在2006年就多次动员该厂老板将“华头” 作为商标在白酒类申请注册,但该厂认为自己的产品是靠质量占领市场,不需要注册商标。但在今年初,该酒厂通过市场销售调研,发现洪雅高庙白酒厂由于注册了商标,产品不仅价格提升并且可以进入超市销售,而自己的酒质并不比高庙白酒差,却因为没有商标不能进超市销售,想把产品推出夹江就更加困难了。
4月初,该酒厂负责人主动到夹江工商局咨询注册商标。经该局查询:华头镇学林村村民周某早在2008年11月份就将“华头”商标在白酒类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注册。该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周某取得联系,了解到周某取得商标注册证以后并没有生产白酒,也没有使用商标。为帮助企业将品牌做大做强,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多次和酒厂负责人上门与周某沟通协商。
6月下旬,周某被工商部门的工作态度和酒厂负责人的诚意打动,同意由夹江工商局起草商标转让协议并经夹江县公证处公证将“华头”商标成功转让给华头白酒厂。(来源:新华网中国西部瓷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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