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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夹江县道路畅通,加大机动车违规通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启用夹江县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5年1月15日00:00起。
二、设置地点
省道103线叶高山至建辉陶瓷厂,夹江二桥至界牌;省道305线盘渡河至甘霖,黄土镇至中兴镇;新连接线。以上路段设置区间卡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三、通行规定
区间限速60KM/H。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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