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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舞指飞扬 于 2014-12-24 16:36 编辑
12月23日晚上我听说县总工会有篮球场对外开放,一家三口便过去打篮球。县总工会有两个篮球场,当时加上我们一家一共才5人在两个篮球场上。不到2分钟,便有一个中年妇女走过来,走过来叫我们离开。我问为什么呢?中年妇女如此回答,让我们都长了见识。要到此处打球,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你必须是有单位的人,2、单位参加工会并缴纳会费,3、必须单位向工会申请,并得到工会同意,4、小孩不能在此打篮球,即使在大人的监督下也不可,因为此处是成年人活动地方。
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请勿到夹江县总工会进行体育锻炼。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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