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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乐山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转,日前,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中心城区实行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CNG车辆专属时段加气的公告》(下称《公告》),以缓解我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CNG车辆天然气供应紧张的状况。
《公告》规定,从2010年3月1日起,对我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CNG车辆实行全天候24小时加气,公交车、客运班线CNG车辆优先。其余车辆每天0:00--6:00加气,并设专用加气通道,超过6:00不再加气。
同时,《公告》中还规定,对扰乱、妨碍CNG加气站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公告》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天然气供应恢复正常后加气办法另行通知。
希望各加气车辆自觉遵守《公告》和加气站规定,做到安全加气、文明加气、有序加气
来源:乐山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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