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哥:您好! 感谢您对夹江县公共交通工作的关心。 您反映的问题主要是:2路公交车不按规定在站台停车。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县运管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县运管所从夹江县青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调取的监控中可以看出,您当时乘坐的是车牌号为川L77250(驾驶员:唐步恒)的2路公交车,于2017年7月19日上午7:48:26到达黄土一中,该驾驶员没有按规定站台停靠上下乘客(站台前10米处停靠上下客),7:48:44关门的时候没注意观察后门下客情况,造成一位女乘客差点被门夹住(前后门自带感应防夹功能),您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为此,给部分乘客带来的不便和影响,我们深表歉意。 针对驾驶员唐步恒违规操作的行为,夹江县青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对其做出了处理。处理结果如下: 1、对该驾驶员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本人写出深刻检查; 2、对唐步恒处以经济处罚500元(在本月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 3、此次事件在本月驾驶员安全培训会上通报,以儆效尤,举一反三,教育全体驾驶员,杜绝发生类似事件。 针对您所说2路公交车发班时间应该早一点的问题,我局目前正在广泛收集意见,于2017年8月份结合1路3路公交的开行,站点的优化和发班时间的方案做统一调整。 因此次事件对您带来的不便,我局深表歉意。 因您本人未留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对以上回复还有疑问,请来我局或致电0833-5662645咨询。 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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