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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22岁花季少女子宫被摘除,家属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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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们曾经的脸,青春,当然还有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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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2: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轻花季产妇头胎生孩子,却导致子宫被切除,这种事情发生在谁身上都让人无法接受,而最近夹江却出现了这样一起医疗纠纷。
2016年2月5日,夹江县中医院妇产科门诊被数十名产妇家属堵住,要求给22岁产妇张某一个交代,该产妇于1月份在中医院妇产科生产,产后恢复阶段两次大出血,在中医院输血治疗无果后转院乐山医院,确诊为子宫严重感染,随后被摘除子宫。
一名花季少女在22岁被剥夺了女人的权利,作为患者和家属来说都无法接受,据家属称,张某在家多次欲寻死被发现制止。
患者家属认为患者子宫全切除与夹江县中医院处置不当有关系。于是发生了上述的围堵中医院妇产科场景,要求医院“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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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中医院妇产科监控截图(图为患者家属围堵妇产科)

据患者家属爆料描述:
产妇张某2015年3月份结婚,婚后怀孕,一直在夹江中医院做产检,当时他们两口子觉得中医院环境好,服务态度好,肯定在这里生孩子也好。孕期一直很顺利,产检也都非常正常。2016年1月份,我妹妹要生了,全家人就选择中医院,我们一大家人也为即将到来的小生命感到高兴。1月8号听说妹妹去医院生娃儿了,打电话关心,结果1月9号听到说剖腹产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全家人都好高兴!
第二天我去医院看望他们母子,得知妹妹生完孩子后在发烧,一直反复发烧。我也是当妈的人,也经历过生娃儿,也是剖腹产的。我想怎么会反复发烧呢,问我妹妹咨询过医生没有。她回答我说问过了,医生说手术后发烧是正常现象,我问他们主治医生是哪个,妹妹告诉我是黄某(姓名做处理),挺年轻的就当上了主任。
我当时也没有在意妹妹发烧,感觉医生说的解释应该没有错。后来我当天看完就回家了,隔了两三天我又去探望她,她还在中医院住起,去看她的时候,她大出血,也没有输液,还是反复发烧,把我吓坏了,黄某给的解释依然是正常现象,子宫收缩不好,说子宫里面的淤血没有流完,并且给我妹妹做了急性清宫术。
正常人都知道,刚剖腹产的病人是不能进行清宫的。后来血止住了,黄某又要求输血,说病人太虚弱了,我们也就同意了输血。血还没有输完,妹妹又大出血,发烧,黄某束手无策,喊转院。
在我们全家不懂医的情况下,黄某一次又一次的忽悠我们,把病人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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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乐山医院病危通知书
最后导致我妹妹转院乐山人民医院,病危通知书都下了2次。最后换来的就是切除子宫。
22岁的年轻妈妈,以后日子那么长,怎么活。妹妹切除子宫后,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几天才脱离危险。转到普通病房后,妹妹依然不知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内部已经少了一个器官,全家人都不敢告诉她,怕她受不了,做傻事!!
然而我们最担心的事最终也发生了,妹妹在医生查房的时候无意知道了自己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当时就情绪不稳定,一直哭闹。恨上天不公,怎么这样!年纪轻轻就没有了子宫、以后怎么活!!她这样的情绪让她的父母、亲戚都很难过。
妹妹出院后去找医院要个说法,几次医院都推脱,说回去等等,等几天来再解决。我们全家人一次又一次的相信医院会解决,结果最终换来的就是医院修改病历,医生推脱责任!
妹妹几次想自杀,都被我们拦下来了。我们劝她看着孩子过,一辈子还那么长,看开一点,让医院和医生付出代价,出来承担责任!可是我们找了很多部门,找了医院都没有用,都推脱责任!





就此事,爱生活爱夹江随即联系县中医院,希望院方能作出相关回应,给患者
一个交代,院方于次日提供了本次医疗纠纷的相关资料和病人病历、手术签字等数十页材料。



夹江县中医院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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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表示,该产妇之前签署了要求顺产的文件,而后发现产妇因一些妊娠并发症情况不适合顺产,随后签署了剖腹产手术同意书,而在该同意书上明确表示了剖腹产有伤口感染、麻醉意外、甚至子宫损伤切除的可能性,这属于剖腹产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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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剖腹产后,1月12日,院方因产妇的具体情况于产妇及家属进行了谈话,因产妇有妊娠期间胆汁酸淤积症和中度贫血,而这些问题会影响术后恢复,建议输血治疗,产妇方签字拒绝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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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关于病历封存及协商过程的书面说明

而8天后,也就是1月20日,产妇因持续出血过多,进行了输血,在两次输血未果后,医院就患者情况进行了清宫和建议转院,随后患者在乐山医院因为子宫伤口感染过重,被摘除子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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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就此事的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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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院方与县卫生局,患者家属在中医院调节
但这一回应似乎并没有得到家属的认同,家属认为医院的篡改病历的嫌疑,还认为患者感染和大出血,是因为中医院手术本身存在问题,甚至在术后病人发烧和一些不良反映,询问医生回复说是术后正常反映,这些问题医院都没有作出正面回答,坚决要求医院给出善后措施,对患者的身心伤害进行赔偿。
患者的丈夫对爱生活爱夹江表示,事情已经发生,已经无法换回自己一个健康的妻子和家庭,自己会用更多的爱来解除妻子的心病,但是中医院需要对此事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患者本人和丈夫提出以下的疑问,希望得到正面回答:
1、入院之前各项检查都是正常的,为什么出了事之后医院就称我之前有各种病,但事实是我根本没有一点问题,
2、手术过程中聊天合不合理,
3、每次大出血都说是子宫收缩不好,是正常现象,结果最后导致子宫切除的是感染,
4、住院期间抽血化验为什么检查不出感染,而到了乐山人民医院马上就被告知感染严重,
5、感染病人不能清宫,清宫要加剧感染,
6、清宫的时候在监护仪上看到的最高的血压是60,为什么医院病历上写的是100多,
7、转院时病历是应该一起带到乐山的,为什么不带,而只是给乐山医生口述病情,我们是到乐山两天之后才到中医院封存的病历,这中间的两天中医院是否修改了病历,
8、经历了三次大出血,血压肯定是很低了,在血压不稳定的状态下是严禁转院的,为什么要等到束手无策的时候才冒着血压极其不稳定的危险叫我们转院,之前的两次大出血为什么不找专家会诊,早重视起来会出现今天的结果吗,
9、乐山人民医院病例上注明子宫切口全层裂开,从入中医院到转院我们是没有出院的,连上厕所都是有人扶的,根本不存在什么剧烈运动,为什么会出现切口裂开,是否能理解为伤口没缝合好或者清宫的时候由于钳子一类的尖锐物的作用导致原本就感染的伤口直接裂开,
10、之前找过几次中医院,每次院方都是各种推托,让我们哪天哪天再来,我们一直都是抱着和平解决的态度去解决问题的,结果等到最后等到的就是院方死不认账,甚至不承认清宫这回事,
11、第一次大出血之后医生告知我们输血能提高免疫力,促进恢复,但是要等抽血化验的结果出来之后再看有没有输血的必要,因为输血也存在感染疾病的风险,后来结果显示我并不贫血,所以我们才决定不输血,于是就有了那张拒绝输血的单子,经过第二次大出血之后出现贫血是极有可能的,后来化验的结果也说贫血,我们也马上同意了输血,但就在第二袋血刚刚开始输的时候就出现了第三次大出血,医院在出示拒绝输血的单子的时候为什么不说原因呢,为什么不说第二次大出血之后贫血了我们就马上同意输血呢?
12、卫生局和政府的领导建议我们去做医学鉴定,但是医学鉴定就是主要鉴定病历上是否存在过错,拿着一份和我们亲眼所见不符的病历去做鉴定有意义吗?

医患纠纷一直是当前社会的一大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查阅了夹江县2012年卫生局的一项公告,该公告指出,医疗争议的三种解决途径: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协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者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事情已经发生,无法挽回,如果真的协商无法处理,还希望医院和患者双方最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患者能调整心情,为了自己的儿子好好生活,也希望中医院能更加积极配合,给患者家属们一个交代
关于此事爱生活爱夹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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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
匿名  发表于 2016-2-28 22:35:47
这哈哪个还敢切中医院生娃儿。。。。。前头听他们说那儿也是如以上所说 环境好 服务态度好 。现在来看 后怕啊。。。
匿名  发表于 2016-2-28 22:35:49
这哈哪个还敢切中医院生娃儿。。。。。前头听他们说那儿也是如以上所说 环境好 服务态度好 。现在来看 后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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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00:3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中医院老火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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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00:4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中医院老火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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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1: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病人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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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2:0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之前在中医院生的娃儿,和患者情况差不多,术后发高烧,导致伤口感染,一直都查不到原因,后来也是我们自己强烈要求做全身检查,才发现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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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2: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哈中医院火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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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2-29 19:24:31
看了此帖,感觉医患纠纷确实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问题,困扰着医患双方,也考验各级医院及关相职能部门的智慧,医院必需高度重视,摆正态度,认真解决,否则事情只有越闹越大,越来越复杂。就此事而言,个人认为中医院及主治医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理由如下:
1、病情处置不当。产妇剖腹产手述后前期低烧本属正常现象,但持续发烧就不正常了,主治医生应及时认真查找原因,一般来说病人发烧是因为身体内有炎症、有感染,此时主治医生应及时找相关医生或者医院内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查明引起发烧的原因,而不是简单的输血就行了,更不能清宫,因为在没有找到发烧原因的情况下盲目清宫只会加重病情,加剧炎症,造成严重后果。
2、违返转院规定。在病人经历了三次大出血,血压极低且不稳定的状态下是严禁转院的,医院对此非常清楚。必需先稳定病人生命体征后才能转院,说实话,病人没有死在转院的路上是已经是医f院方应该感到幸运的事情了,要不事态肯定不会是现在这样。
3、有病历造假重大嫌疑。中医院提供的转院原因说明与乐山市人民医院切除子宫原因互相矛盾。中医院说的是产妇因持续出血过多,在两次输血未果后,医院就患者情况进行了清宫和建议转院,但乐山医院是因为子宫伤口感染过重,被迫摘除子宫。两者矛盾重重,患者家属因为抢救患者生命,没有及时要求封存病历,给了院方充足的修改病历时间,造成以上的众多矛盾。在处理医患纠纷时,病历造假要j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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