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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千语千寻 于 2013-8-16 19:11 编辑
想写一些字,记录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人——父亲,恋人,爱人。诚然如书中所言,一个女人生命旅途中,遇见怎样的男人直接决定她此生的幸福指数。(当然,也有初恋修成正果,或者婚后生了儿子的,自是另当别论不在本文所述之列)。这是因着“七夕”的节日效应,也因着些许闲情,追忆一些有关七夕,有关流年里的爱与别离的往事。
至少在十八岁之前,父亲是极爱我的。从日常起居的呵护备至,到学习生活的事无巨细。父亲给我的感觉整个就是既严厉又周到,小小的我,心里既害怕他却又偏生喜欢他。只是,小时候优异的学习成绩也让自己一度成为父亲的骄傲,从他一丝不苟地督促我温习功课写日记,为我订阅各类课堂内外的报刊杂志,到他带我走亲访友听亲戚们对我的一致夸赞,让我在一帮同龄的小伙伴中自然的就有一些优越感。
小学二三年级时,爸爸买回一本大部头的《小学生自然常识手册》。书是暑假之前就买回来的,爸先给我略为翻看了下,只一瞬间自己就被书中奇幻的世界所诱惑,可是他又不允许再接着往下看了,坚持着锁进了他们的大衣柜暗格里,许诺我期末考第一名就奖励给我。惦记了很久,最终还是等拿到成绩通知书,爸爸才正式把书送给我。概是因为得来不易,所以备感珍惜,爱不释手,睡到半夜也要拉亮电灯猫上两眼才能安睡。书中那个奇妙的宇宙天象深深吸引了我,九大行星,恒星,银河系;星座,光年,星际运行轨道,在小脑瓜子里所幻化出的影像,竟是如此妙不可言。这些平凡又美丽的星星,原来有着如此多的奥秘,好想乘着宇宙飞船飞到月亮上,探个究竟。
每到夜幕即将降临的时候,爸爸便手把手教我辨认天边的北斗七星,也会在天气特别晴好的晚上,打一把手电带我和妈妈一起去屋后的茶山顶上看星星。乡间的夏夜,繁星闪烁,那时的天空那么明朗,星星也住得似乎离我们很近。爸爸教我认了些星座,猎户座,天琴座-织女星,天鹰座-牛郎星,以及他们之间那条美丽的银河。第一次从爸爸口中,知道了农历七月七,牛郎织女唯美感伤的爱情传说;也知道了实际牛郎织女之间相距十六光年,就算是以宇宙中最快的光速全速飞行,他们也要十六年才能相逢一次的。
爱情与现实也是如此吧,一个人的愿望与能力往往是两回事。小小的自己却并未有几多伤感,因为不懂爱情为何物。在那时的我看来,牛郎与织女的距离,也不过就是自己从山这边望向山那边的距离。天上的星星那么多,偶有美丽的流星划过,自己视线追随着便找不清星星们原来的归属地。大概他们自有自个儿的法子趟过浅浅的星河,悄悄约会在一起了吧,谁知道呢。
那年的七夕夜,爸爸特地带我上山顶,考考我是否记住了他所教给我的星座,让我在茫茫的天幕中准确找出牛郎织女的确切位置。自己其实对坐标并不感冒,那晚的星星特别多,不一会便看得晕头转向。最后还是爸爸替我解了围,顺着他的手指指向,似懂非懂的望向那条天河——左牛郎右织女,银河斩情丝,“七夕”在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如此漫长的分离,牛郎爸爸带着俩宝一年才见一次织女,是一件多么可怖的事儿啊。小小的我,甚至坚定了这样一种信念,长大以后我也要如妈妈一样,拥有一个如老爸般年轻又帅气的夫君,朝朝暮暮相伴左右,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七夕的传说固然很美,可是谁会向往那样的生活呢?
后来,我长大了。想是青春期的叛逆心理,以及非常严重的偏科,自己并没有朝父亲所设想的方向前行,甚至因为一己的偏执与狭隘,不愿上普通专科院校而一意孤行,竟瞒着父母放弃了高考。父亲得知情况,并知晓我并无复读的心意以后,气得一连几月不曾开口对我讲过一句话。
可是一切都已成定局,接受自己本就是个普通人的命运,也平静地接受了自此不再爱我的父亲。
再后来,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认识了曾经的恋人。我承认自己是外貌协会的,对择偶的标准毫不避讳,一向就喜欢细长型的花样美男,虽然自己只能算是相貌平实。于是只一眼,那个俊逸又略显清瘦的男子便深深印在了脑海里。
虽然我的父亲,极力反对。
与他一起的有关七夕,是家里小侄女的生日,以及一串美丽的项链。那时我们很穷,时代广场那片还是农田与废墟相错的城乡结合部。03年七夕前夕,他穿过广场去体育大道某地摊上花2元钱买了一串仿“玉”的项链,打算送给小姑娘做生日礼物。那是一块形如铜钱的碧玉,其间镶嵌的铁塔图案穿过圆心,他自己又手工加了些菱形的水晶珠子点缀在红色的丝线两端,红白相间的,煞是玲珑剔透。也是只一眼,便爱上了那串项链,于是死皮赖脸的求他,把这根项链“皮”给了我。
后来另买的什么生日礼物已经记不住了,毕竟已经过去多年。但是当时他回头看我的眼神里那不置可否的浅笑,那份把自己当做顽皮的小孩般哄着的情怀,那是只有爱人的眼眸里才会氤氲泛起的熠熠星光。如今,这两元零钱买的玉已经伴我十数载春秋,珠子是早已经零散不见了,红色丝线也换过无数根,只有那枚铜心样的碧玉仍旧一直挂在自己脖子上,那份绚烂如烟火的爱情也一直铭记在心间。
只是,这段感情终是成为了永远的回忆。曾经那样坚定不移、飞蛾赴火似的爱,终究还是敌不过一次漫长的分居。一转身,一辈子——所谓爱情,不过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高端精神享受罢了。比如当年的自己,会嗔怪他买的节日鲜花,虽然心里装得满满的全是感动与欣喜,只因为那是他掏空身上所有的钱为我买的礼物,却不顾自己连晚饭也没得吃。当时我还一个劲的埋怨他,年轻时的自己,还有他,真傻!
可是为什么会有那样一次分离?
其后的这些年,再也不曾收到过半朵鲜花,再也没有那样一个人了啊。
今年的七夕与往年一样,可是又分明有些不同。
他从来没有什么浪漫心思,充其量只是会过日子的男人。眼见自己的老婆望着大街小巷的姑娘们怀抱着鲜花礼物,羡慕得眼珠子都要直楞楞掉出来了,仍然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在他的逻辑里,花那份不值当的钱,还不如去菜市场买只鸡,或者杀条鱼好好给弱秧子老婆补一补呢。
花有啥用啊,放两天就蔫掉了。
课外兴趣一概全无,好像除了玩红警,下厨,陪老婆,关注军事网站以外,再无其他爱好。好比这个七夕,他认为最浪漫的事就是与老婆一起,体育大道,路边店,夜啤酒,烧烤冷淡杯。一边在心里觉着他的甚是无趣,看旁的桌边行色各样的人们也有。享受着习习凉风,旁观着暖暖星光下,年轻的姑娘小伙子脸上洋溢的幸福满足,恣意流淌,真真也是一件特有意思的事儿吧。
回家冲完凉,他默默洗好衣服,并端上他自制的冰镇果汁。俩个人,窝在宽大的沙发里,看电视荧屏里红男绿女倾情演绎着世间百态,如此良夜美景,难道不是七夕里最浪漫的事么?
前尘往事早已成云烟。爱是在一起,陪着身边的人,细水流年,慢慢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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