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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未经清算偷偷注销公司躲债、变更公司名称换个“马甲”躲债、“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孪生公司躲债、夫妻假离婚真赖账、恶意处分名下财产……目前,“老赖”们规避执行的招式可谓层出不穷。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召开反规避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了56名“老赖”,欠债总额高达2.3亿元。其中,自然人张志明和涂世芬以房产开发、高额利息为由,向100多人借款未还,欠债达到了1.3亿余元,成为56名“老赖”的“赖首”。同时,法院还将对其中被曝光的18名“老赖”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8名“老赖”列入银行征信“黑名单”。据悉,这是乐山首次大规模曝光如此之多的“老赖”。
56名“老赖”被公开曝光
发布会上,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宣读了向媒体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和列入银行征信系统的决定,并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对四川峨眉山鑫源温泉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6名“老赖”的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欠债金额等赖债信息,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同时,法院对其中被曝光的张仲云、刘保洪等18名“老赖”的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老赖”们在出行、住宿、购房、购车、旅游度假和子女上学等9个方面受到层层限制,法院已向部分星级酒店、民航部门等发布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拒绝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
另将曝光的四川省鑫来瑞科贸有限公司等8名“老赖”列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限制其贷款融资,打击其规避执行行为。
典型案例:处置财产赖账
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通报,2010年5月11日,乐山市中区法院作出了(2009)乐中刑初字第27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潘宏桉、王大清、王俊杰连带赔偿江启云等九人66万多元。
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潘宏桉正在监狱服刑,被执行人王俊杰下落不明,三被执行人除王大清(井研县政协委员)在乐山城区有一套住房外,其余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王大清在本案诉讼期间,转让股权、处置财产、规避执行;执行中,采取多种手段为法院执行工作设置障碍,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此,乐山市中区法院依法对王大清予以公开曝光和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典型案例:向银行借款190万元未还
另据通报,2010年10月27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峨眉民初字第370和371号民事判决:刘保洪偿还峨眉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借款19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刘保洪受乐山金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在负责开发销售峨眉山市龙池镇龙池村和马平村房地产期间,将金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峨眉山市龙池镇龙池村和马平村的31间门市分别以公司员工和自己名义办理了房产证,后刘保洪以该批门市作抵押向申请执行人峨眉山市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在获得贷款后,又将该批门市转让给峨眉山市龙池镇的31户居民并交付使用,致使两借款案难以执行。刘保洪的行为属明显的故意规避执行的行为,峨眉山市法院依法对刘保洪予以公开曝光和发出限制高消费。
56名“老赖”名单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公开曝光名单(56个)
一、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个)
1、(2007)乐执字第28号 四川明珠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薛琼,薛勇,未履行标的额2950万元;
2、(2010)乐执字第19号 四川峨眉山鑫源温泉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顺其,未履行标的额1631.7万元;
二、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11个)
1、(2009)乐中执字第557号等25件, 张仲云、林刚,未履行标的额2673.45万元及利息;
2、(2011)乐中执字第202号,四川辉皇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标的额140万元及利息;
3、(2010)乐中执恢字第35号,峨眉山峨洲化工有限公司,未履行标的额100万元及利息;
4、(2011)乐中执字第74号,朱小晶、陈海霞,未履行标的额41.1万元及利息;
5、(2011)乐中执字第189号等6件,乐山市泰辉机械制造公司,未履行标的额191.45万元及利息;
6、(2011)乐中执字第61号等110件,张志明 涂世芬,未履行标的额13497.9万元及利息;
7、(2009)乐中执字第322号,杨金华,未履行标的额25万元及利息;
8、(2010)乐中执字第392号,王宁、余燕花,未履行标的额26.8万元及利息;
9、(2011)乐中执字第153号,王大清、俊杰,未履行标的额67.5万元及利息;
10 (2007)乐中执字第550号等4件,廖佳文,未履行标的额102.03万元及利息;
11 (2010)乐中执字第402号等3件,韩朋友、万桂莲,未履行标的额30.62万元及利息。
三、峨眉山市人民法院(4个)
1、(2010)峨眉执字第574、575号,刘保洪,未履行标的额192.62万元及利息;
2、(2010)峨眉执字第581号,林文祥,未履行标的额28.2163万元及利息;
3、(2011)峨眉执字第16、242号,峨眉山市远东钢铁有限公司,未履行标的额11.0295万元及利息;
4、(2011)峨眉执字第224号,乐山市青山矿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标的额222万元及利息。
四、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0个)
1、(2011)峨边执字第12号,祝华义,未履行标的额9.1025万元;
2、(2011)峨边执字第30号,乔证霖,未履行标的额0.8729万元;
3、(2011)峨边执字第6号,高福莲,未履行标的额0.1086万元;
4、(2010)峨边执字第102号,蒋川南,未履行标的额1.62万元;
5、(2011)峨边执字第56号,罗开俊,未履行标的额3.091355万元;
6、(2011)峨边执字第44号,周树平,未履行标的额10万元;
7、(2008)峨边执字第47号,李烈勇,未履行标的额47.52836万元;
8、(2010)峨边执字第104号,张英强,未履行标的额1.52165万元;
9、(2010)峨边执字第111号,勒格欧古,未履行标的额0.8024万元;
10 (2010)峨边执字第84号,童恒忠,未履行标的额1.3953万元。
五、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4个)
1、(2010)沙湾执字第130号,罗俊香、汪志敏,未履行标的额2.74万元;
2、(2009)沙湾执字第88号,杨金容,未履行标的额50万元;
3、(2008)沙湾执字第102号,四川锦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詹勇义,未履行标的额15.209万元。
4、(2011)沙湾执字第99号,乐山市沙湾昶风矿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建平,未履行标的额153.1381万元。
六、井研县人民法院(1个)
1、(2008)井研执字第324号,张洪波,未履行标的额0.7756万元。
七、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个)
1、(2011)马边民执字第6号,余建强 未履行标的额3.632835万元;
2、(2011)马边民执字第21号,彭国华,未履行标的额3.294355万元。
八、犍为县人民法院(4个)
1、(2010)犍为执字第231号,张群英,未履行标的额15.4738万元;
2、(2011)犍为执字131号,王世明,未履行标的额0.205万元;
3、(2011)犍为执字38、144-153号共计11件,陈仕光,未履行标的额35.9699万元;
4、(2010)犍为执字244号,吴龙海,未履行标的额13.9434万元
九、五通桥区人民法院(11个)
1、(2011)五通执字第8、12号,梅志远,未履行标的二案1.6万元;
2、 (2011)五通执字第21号,李佳,未履行标的12.035万元;
3、(2010)五通执字第129号,五通桥区金粟镇庙儿村第二卫生室,法定代表人王文圣,未履行标的19.273821万元。
4、(2010)五通执字第162号,陈纪宏,未履行标的20万元。
5、(2009)五通执字第45号,王剑,未履行标的3万元。
6、(2011)五通执字第45号,鲍勤,未履行标的27.2万元。
7、(2011)五通执字第48号,蒋凯,未履行标的9.15万元。
8、(2011)五通执字第55、56号,罗大明,未履行标的1.6万元。
9、(2010)五通执字第150、151号,樊洪生,未履行标的25万元。
10、(2009)五通执字第62号,陈跃,未履行标的3万元。
11、(2007)五通执字第128号,刘志辉,未履行标的4.58万元。
十、夹江县人民法院(7个)
1、(2011)夹江执字第212、234号,汪守华,未履行标的二案5.4634万元
2、(2011)夹江执字第243号,夹江县福祥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车杰,经理。未履行标的16万元。
3、(2011)夹江执字第58号,顾贵军,夏月祥,未履行标的5.6171万元。
4、(2011)夹江执字第203号,姚文明,未履行标的183.97万元。
5、(2011)夹江执字第24号,马国东,马海涛,未履行标的8.283万元。
6、(2011)夹江执字第25号,马国东,未履行标的16.537万元。
7、(2011)夹江执字第57号,赵汉高,未履行标的7.1195万元。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限制高消费名单(18个)
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8个)
1、(2009)乐中执字第557号等25件,张仲云,林刚,未履行标的额2673.45万元及利息;
2、(2011)乐中执字第202号,刘保洪,系四川辉皇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履行标的额140万元及利息;
3、(2010)乐中执恢字第35号,汪晓明,系峨眉山峨洲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履行标的额100万元及利息;
4、(2011)乐中执字第74号,朱小晶,陈海霞,未履行标的额41.1万元及利息;
5、(2011)乐中执字第189号等6件, 范兴辉,系乐山市泰辉机械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履行标的额191.45万元及利息;
6、(2011)乐中执字第61号等110件, 张志明,涂世芬,未履行标的额13497.9万元及利息;
7、(2010)乐中执字第392号,王宁,余燕花,未履行标的额26.8万元及利息;
8、(2011)乐中执字第153号,王大清,王俊杰,未履行标的额67.5万元及利息;
二、峨眉山市人民法院(4个)
1、(2010)峨眉执字第574、575号,刘保洪,未履行标的额192.62万元及利息;
3、(2010)峨眉执字第581号,林文祥,未履行标的额28.2163万元及利息;
3、(2011)峨眉执字第16、242号,峨眉山市远东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孝东,未履行标的额11.0295万元及利息;
4、(2011)峨眉执字第224号,乐山市青山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勇军,未履行标的额222万元及利息。
三、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4个)
1、(2010)沙湾执字第130号,罗俊香、汪志敏,未履行标的额2.74万元;
2、(2009)沙湾执字第88号,杨金容,未履行标的额50万元;
3、(2008)沙湾执字第102号,四川锦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詹勇义,未履行标的额15.209万元。
4、(2011)沙湾执字第99号,乐山市沙湾昶风矿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建平,未履行标的额151万。
四、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个)
1、(2010)峨边执字第49号,夏乐勋,未履行标的额87万元;
2、(2011)峨边执字第15号,李锋,未履行标的额49.66761万元。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名单(8个)
一、五通桥区人民法院(1个)
1、(2011)五通执字第58号,四川省鑫来瑞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华,未履行标的额19.3960万元。
二、沙湾区人民法院(2个)
1、(2008)沙湾执字第102号,四川锦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詹勇义,未履行标的额15.209万元;
2、(2011)沙湾执字第99号,乐山市沙湾昶风矿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建平,未履行标的额153.1381万元。
三、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个)
1、(2011)峨眉执字第16、242号,峨眉山市远东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孝东,未履行标的额11.0295万元及利息;
2、(2011)峨眉执字第224号,乐山市青山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勇军,未履行标的额222万元及利息。
四、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3个)
1、(2011)乐中执字第202号,四川辉皇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保洪,未履行标的额140万元及利息;
2、(2010)乐中执恢字第35号,峨眉山峨洲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晓明,未履行标的额100万元及利息;
3、(2011)乐中执字第189号, 乐山市泰辉机械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兴辉,未履行标的额191.45万元及利息。
来源:乐山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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