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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大件路乱收费报道发出后,广大市民对夹江县交通局的说法提出了严厉批评,他们认为,这一说法明显是在推脱责任;作为大件路整治工程的管理方,出现如此长时间,如此猖獗的乱收费现象,夹江县交通局却想将管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明显说不过去。
应市民的要求,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乐山市五通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钟建林律师。钟律师书面回复如下:“对公路设卡乱收费问题,所收费用能够退还当事人的,应该退还当事人;不能够退还的,应该予以没收,上缴财政。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私分财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理乱收费的主管部门为交通局,其对乱收费行为有查处权,包括调查核实、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将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等”。
按照钟律师的说法,夹江县交通局作为该工程的甲方,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并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施工方所聘人员涉嫌乱收费的身份和总共收取的金额,并对非法收入予以追缴和没收。当地公安、纪检部门也应当查清这笔资金的去向,并将涉嫌私分该笔资金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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