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儿子在三中读初三,前几天回家说班主任老师叫交20元钱,班上每个同学都要交,用来给学校和毕业班老师买纪念品。我本没什么意见,很快就给了。今天孩子回来说,听老师说他们很多老师都不要纪念品,我觉得很奇怪。通过了解,原因是班主任们认为他们对学生的付出最多,准备把收来的钱大部分用于班主任老师,科任教师只是象征性的表示。我作为家长,对这件事情想谈几点看法。看法一、班主任老师带了学生三年,是比较辛苦,但是,这应该是他的工作吧?到毕业了,是可以给老师买点纪念品(个人观点),不过,不应该是交钱,是应该等学生会考完后,再由班干部自己组织,愿意出多少就出多少;这样才能体现学生们的爱心,同时也能照顾下家庭困难的学生,也能锻炼孩子们的相关能力,当然老师们的关心和爱护也在这里面有或多或少的体现。二,如果按班主任老师们先在的作法,我本人及很多学生家长都不赞成;这样的摊派行为在目前是不允许的,说得重点,这叫乱收费;从目前来看,科任老师多数都不准备受受这份礼物(还听说班主任们不准备给学校买礼品),也就是说,每个班主任都从学生那里收到了大约1000元的礼品费。请问这合理吗?这是不是违背了当初的说法?这怎样能让孩子们理解呢?请问有关部门,这又是怎样的教书育人呢?希望有关部门能即使纠正此事,当然也原谅我不敢直接投诉,怕给孩子的教育带来没必要的麻烦。最后,希望本网站的管理者理解,不要轻易的删除该贴,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去了解,这事千真万确。对本贴有看法的,敬请发言,骂娘的不欢迎。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