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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平稳发展,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强化调解功能,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延伸立案职能,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夹江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0年,县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12件342人,结案208件330人,结案率98%,判处刑罚321人,判处赔偿金额102.1万元,受理民商案件1083件,审结1028件,同比上升20.6%和13.66%,结案率95%,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4件,审结4件,结案率100%,全力破解“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364件,执结270件,同比上升11%和12%,结案率75%,全年共审查立案1666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来源:中国西部瓷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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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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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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