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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7日。夹江县人民医院,住院部3楼24床的一个三级残疾人,低保人员因患肺炎和由先天性畸形引起的冠心病,住院治疗到第七天,因医院仍未将病情得到控制,并让其于第2日(11月8日)办出院手续。病人由于不堪折磨,加之花了大量的住院费,于11月七日下午,(具体时间不知)用水果刀自杀于自己床上,并用被子盖住。直到下午4点过,家人才发现其身体已经冰冷。随后医院通知县公安,公安方面对病房及其中的病人隔离。等待处理。当晚,认定是自杀行为。事后,家人找医院方理论,要其给个说法。医院方说找刑警队。随之,家人找到刑警队。刑警队负责人说,属于自杀,没有立案,找医院方协商。家人没办法,又找到医院方,医院负责人说,与其无任何关系,应该去找民政局......这样一来二去家人没办法于11月13号将其火化,次日安葬。
这个世上真的是没老百姓说理的地方,我说以上的目的是让大家知道。社会黑暗啊,夹江县人民医院为什么取个人民医院啊?去过的人都知道,那个叫什么医院啊,医生,护士,有没有医得哦。
为什么现在夹江的老师些和医生些都是这样的哦??值得我们深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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