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一民警酒驾肇事致2岁女童死亡母亲受伤
11月11日电()11日,四川乐山市公安局召开深入贯彻公安部“禁酒”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会上通报了沐川县发生的一起民警酒后驾车致1死1伤案件。据了解,2011年11月8日晚间18时许,沐川县公安局新繁派出所民警吴某等7人在一饭馆吃饭,席间吴某与另外4人饮了一瓶酒。饭局结束后,吴某等3人驾警车到沐川县城歌厅唱歌,再次饮了啤酒。当晚23时左右,吴某驾川L0693号警车由县城区向新繁方向行驶,在行驶至县城交通街968号附近时,车撞了路边电杆后又撞向了停在右侧路边的一辆人力三轮车,然后冲向了正抱着两岁女儿走在路边的邹某,当场造成两人受伤。两岁的邹湘在医院因抢救无效于9目凌晨3时死亡。
事故发生后,乐山市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公安民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五条禁令”和国家法律,严防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目前,肇事者吴某已被依法刑拘,乐山市公安局纪检部门已启动追责调查。
(中国新闻网)
杯具,又是酒驾 哎这个警察哈巴那小娃儿他屋头家人 不把你打死
{:4_88:}{:4_88:}才2岁的娃娃。悲剧啊 唉,喝弄多酒就不要驾车嘛……{:4_124:}
不是说警察醉酒驾警车可以就地免职么?这哈那几个人惨了。唉…… 剐黄皮,敲脑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