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bo131420 发表于 2016-7-25 19:05:46

这就是所谓的夹江人太没好的,关总素质太不...

本帖最后由 花开不败‘’ 于 2016-7-26 10:10 编辑

这就是所谓的夹江人太没好的,关总素质太不要脸了,无证驾驶还三次酒驾还开车,这种人应该拘留一辈子才会长记性!





来自爱生活爱夹江手机客户端

◇朩筅甡◇ 发表于 2016-7-26 08:28:34

危害公共安全罪。。。。。。。。。。。。。。

◇朩筅甡◇ 发表于 2016-7-26 08:29:4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空城8 发表于 2016-7-26 09:46:23

怎么了

来自爱生活爱夹江手机客户端

发表于 2016-7-29 10:52:52

重处,重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这就是所谓的夹江人太没好的,关总素质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