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夹江版务(允许游客发帖)   Ⅶ为什么我的帖子不见了,或者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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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Ⅶ为什么我的帖子不见了,或者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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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爱心捐助使者河灯活动纪念章论坛顶梁柱传说只有读到博士后的人才可拥有这枚勋章

发表于 2012-4-5 10: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oyard 于 2012-4-10 15:46 编辑

1、有可能是你发错板块,假如把房产信息发布到招聘信息板块,那么这个帖子被移房产板块,而不是被删了。
2、帖子被删。
被删帖后,登陆帐号可以查看“提醒”获知被删帖/移动理由。
查看提醒方法
http://www.52jj.net/thread-74394-1-1.html


不受欢迎讨论内容(视情况关闭/删除/禁言):
一、涉及政治军事、色情淫秽、封建迷信、暴力教唆、地域宗教种族歧视等损害公众利益,危害论坛安全的话题。

二、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切信息。如传播网络赚钱、坐等收成、非法传销、宣扬封建迷信、色情、暴力、视觉反感等信息。

三、侮辱或诽谤他人,有人身攻击行为的。

四、未经管理层许可的推广、商业宣传或广告信息(含QQ群、MSN群外部群组,网址等)。

五、含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内容相同、性质相似的信息。

七、发布信息不对应板块,严重不改者封锁帐号。

八、发布的信息是冒充他人、来源非法、刻意隐瞒真实情况、含色情隐晦及被用户投诉的等这类信息。

九、含有虚假、误导、恶意攻击、评价他人、侵犯他人权利等内容的信息。

十、与论坛主题无关或恶意灌水、刷屏的。

十一、攻击、谩骂、造谣、讽刺、分裂会员/管理/论坛的。

十二、内容低级不健康、言语肮脏粗俗、未经他人允许开恶意玩笑、发布一夜情之类信息、较为露骨的性爱话题。
十三、招聘求职、房产、二手、交友等信息,由于无法顶贴起来,为了方便阅读,所以前一页内出现的相同内容会被删除。



详情参考版规:http://www.52jj.net/thread-60059-1-1.html


从前有个女孩很喜欢吃麻辣火锅,后来她男朋友不让她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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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6: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充了值,怎么金币还是0,银行扣款短信都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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