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ke1987915 发表于 2009-9-30 20:50:25

《不若离去》

庄周有云:“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帝王之家,假孔孟之道,依梵佛之音,以挞天下,而民不谙,奉之父母,信之如命,以为玉律,致民愚而王御。圣人之道,沦迫民之祸端,可悲亦复可叹!

而古有王侯,今有文贼。王侯盗圣言,文贼窃妙语,欺世而盗名,萌寐还惊艳。笔者何其多,皆为一人撰,文风多变幻,言辞亦闪烁,唯觅生僻处,“妙手”偶得之,七言接五言,律诗搭绝句,世人皆不知,坐收名与誉,明贬己刍荛,暗欲称方家,浪仙若在此,不才敢尔乎?本是清高地,却沦盗名所,无病勿呻吟,况乃他人吟!本是惜文者,何顾糟蹋之,阅之陶己情,传之慰人心。

近觉此况,欲发严重,为文所不值,为赞所不值,为此地其他原创者不值,凡喜文者,皆不能受之,故撰此文,略吐不快,聊表失望,意兴阑珊,留之无意,不若离去!

吸血大魔王 发表于 2009-10-1 00:14:06

麻烦你下次写白话文!
要不然小心我下次发英文!

yuanke1987915 发表于 2009-10-1 08:12:48

哈哈,这个是得罪人的,还是不要太白话的好!

蓬发大秃瓢 发表于 2009-10-1 09:30:22

论坛假原创有没有,我不想在这里说有或没有。如果有,我想对他们说:今天你在这里春风得意,明天你就可能
身败名裂。今天你被善良的人们推崇为才子或才女,明天你就是众人眼中的臭虫。民心不可欺,夹江论坛兄
弟姐妹不可欺。
秃瓢蒙管理层厚爱,在夹江论坛被委以重任,无以为报,自当为了搞好情感心灵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秃瓢也将全力和假原创作斗争,哪怕有一天封印而去,也在所不惜。

蓬发大秃瓢 发表于 2009-10-1 09:31:07

最后说一句,袁科兄,不要走。

蓬发大秃瓢 发表于 2009-10-1 09:31:24

袁科兄,不要走。袁科兄,不要走。

孤单的彩色 发表于 2009-10-1 11:22:26

狗日的你咋不用甲骨文

蓬发大秃瓢 发表于 2009-10-1 11:42:23

俣俣。俣俣。

yuanke1987915 发表于 2009-10-1 19:46:48

狗日的你咋不用甲骨文
孤单的彩色 发表于 2009-10-1 11:22 http://bbs.52jj.net/images/common/back.gif
甲骨文都被你用完了的嘛!

吸血大魔王 发表于 2009-10-2 01:40:21


甲骨文都被你用完了的嘛!
yuanke1987915 发表于 2009-10-1 19:46 http://bbs.52jj.net/images/common/back.gif

象形文字好象还可以派上用场的哈!

yuanke1987915 发表于 2009-10-2 19:47:45

咋个得了哦!!!我的天!!!

吸血大魔王 发表于 2009-10-2 19:58:28

咋个得了哦!!!我的天!!!
yuanke1987915 发表于 2009-10-2 19:47 http://bbs.52jj.net/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向我抱怨
我也没办法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09-10-2 22:18:35

看不懂。。。。。。。

唯一宝儿 发表于 2009-10-3 10:38:37

袁大哥你要走啊?
你不要走,宝宝需要你的指教!

唯一宝儿 发表于 2009-10-3 10:40:18

袁大哥,袁大哥~~~

蓬发大秃瓢 发表于 2009-10-5 11:07:59

痛击虚假原创,此心永恒。

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09-10-5 11:25:04

你们继续批斗

yuanke1987915 发表于 2009-10-5 19:27:37

宁十天发一帖,也不一天发十帖!

吸血大魔王 发表于 2009-10-5 20:25:11

宁十天发一帖,也不一天发十帖!
yuanke1987915 发表于 2009-10-5 19:27 http://bbs.52jj.net/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你这起不支持论坛的
我就要来批斗哈你

吸血大魔王 发表于 2009-10-5 20:25:17

继续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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