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 发表于 2010-8-6 13:47:37

删帖处分

本帖最后由 大圣 于 2010-8-6 15:56 编辑

一摄友[暂不提名]未经原作者[另一摄友]同意,将表现夹江歇马风景的一幅作品“彩虹沟”用于参赛,其行为涉嫌侵权,经查属实。组委会决定删除该贴,并责成其向原作者道歉。

诠释 发表于 2010-8-6 13:54:37

版权所有,必须重视。
支持组委会的这一决定

舞秋风 发表于 2010-8-6 14:14:01

啊?版权 。。大家晓得版权这回事不

loyard 发表于 2010-8-6 14:17:35

每一幅摄影作品背后,都有一段艰辛的故事。
复制粘贴,一秒所为。
版权所有,必须维护。


原创作者 余信彬四川摄影家协会会员 夹江摄影家协会会员


侵权作品如下 :












希望大家引以为鉴

未经他人允许,不要轻易使用他人作品。

乔乔 发表于 2010-8-6 15:08:52

呵呵,我笑了。

华夏 发表于 2010-8-6 15:26:42

看见过,人家的是不能乱用嘛

年过半百 发表于 2010-8-6 17:48:14

有创意,把主办单位成员的作品拿来参赛是勇气还是愚昧。。。

大圣 发表于 2010-8-6 20:05:56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本帖最后由 大圣 于 2010-8-6 20:11 编辑

这位摄友知错能改,今天中午,已向原作者电话赔礼道歉。他们同为歇马老乡,得到谅解。关于“著作权”问题,我们请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原“夹江报”资深记者,“乐山日报”“乐山晚报”优秀通讯员,本版摄友“明月”专题发帖讲解。

诠释 发表于 2010-8-6 20:07:53

期待白老师的专题讲解

98圣诞 发表于 2010-8-6 21:29:03

最后有彩虹那张,好像见谁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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